2018吉林公務員考試公安專業科目大綱解讀
中公教育公基研究院公安核心研發
2018年3月6日,吉林省2018年度公安系統招錄人民警察考試公告發佈,人民警察職位需要參加《公安專業科目》(根據大綱考查內容為公安專業科目)。中公教育專傢第一時間就考試大綱做出詳細解讀,為報考人民警察的考生進行科學備考提供方向指引。
第一部分公告及考試大綱重點內容解讀
一、考試主要信息
(一)考試方式
2018年度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職位面向社會招錄人民警察專業科目筆試采用閉卷考試方式,全部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100分。
公安專業科目筆試滿分為100分,參加公安專業科目、公共科目筆試的總分滿分為300分。考試級別為甲級的合格線為150分,考試級別為乙級的合格線為135分。
(二)考試時間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8年4月21日
具體安排為:
8:00 9:3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或《農村工作常識》(《街道工作常識》)
10:30 12:30 《申論》
公安專業科目筆試時間為2018年4月22日,具體安排為:9:00 11:00
(三)考試內容
筆試
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公安專業科目(報考公安機關執法類職位考生加考該科目)
報考省直、市(州)直機關(含垂直管理系統的市州局和長春市所轄區)和選調生職位的考試級別為甲級,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甲)、《申論》(甲)。
報考縣(市、區)機關(含垂直管理系統的縣和除長春市轄區之外的區局)、鄉(鎮)和街道辦事處及省和市(州)直機關(單位)駐本級政府所在地之外縣(市)的考試級別為乙級,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乙)、《申論》(乙)。
其中報考鄉鎮機關錄用優秀村幹部和街道辦事處錄用優秀居委會幹部職位的考生,考試級別為丙級,筆試科目為《申論》(丙)和《農村工作常識》或《街道工作常識》。
報考公安機關執法類職位的考生筆試科目除《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甲或乙,根據公安機關級別確定)、《申論》(甲或乙,根據公安機關級別確定)外,還需參加《公安專業科目》考試。
腳底按摩面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以上的考生,不得確定為體檢、考核人選。
總成績計算
參加公安專業科目考試的職位,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生總成績,
考生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40%+《申論》 30%+《公安專業科目》 30%) 60%+面試成績 40%。
(四)重要時間節點
1.報名時間:
3月12日8時30分至3月16日14時30分
2.資格審查及查詢審查結果時間:
3月12日8時30分至3月16日16時30分
3.繳費及確認時間:
3月12日8時30分至3月17日14時30分
(報考需要進行人民警察體能測試或特殊專業考試職位的考生繳費時間為3月15日19時至3月17日14時30分)。
4.打印準考證時間:
4月15日至4月21日
【中公教育解讀】
考試大綱中給出考試時限和總分數,未明確指出題量以及每題分值。但是縱觀整個大綱內容,和《2018年度國傢公務員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專業科目考試大綱》內容一致。因此考生在備考時,可以參考2018年國考公安考試考題,一共三種題型,單選、多選和情境題。單選題50道,多選題20道,情境題有8個材料,每個材料下面附3到4個題目,一共有30道。總題量為100道題。具體分值試卷中未標明。
二、作答要求
報考者務必攜帶的考試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報考者必須用2B鉛筆在指定位置上填塗準考證號,並在答題卡上作答。在試題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無效。
三、考試內容
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職位面向社會招錄人民警察專業科目筆試,主要測查報考者報考公安台灣電動床工廠機關執法勤務職位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與能力,包括職業素養、基礎知識、基本能力三個方面。
(一)職業素養。主要測查報考者的政治素質、對人民警察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的認知水平。
1. 政治素質
(1)政治立場與忠誠度
(2)政治敏銳性與鑒別力
【中公教育解讀】
政治素質是人民警察必備的首要素質。參考黑龍江省考考題,這裡主要考查考生對於國傢方針政策的理解,以及與公安相關的重要事件。通常以時政題的形式出現。提醒考生在備考時要對國傢的大政方針熟記於心,如今年兩會的內容要特別關註。
2. 職業道德和紀律要求
(1)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
(2)人民警察職業道德
(3)人民警察職業紀律
【中公教育解讀】
職業道德是對公安工作人員日常實務相關的服務與執法理念的考查。考生要重點掌握核心價值觀和職業道德的具體內涵,考試中易結合具體案例,分析到底體現瞭哪項核心價值觀或者哪項職業道德。人民警察的紀律包括《人民警察紀律條令》、《五項禁令》以及公安部三項紀律的內容。本部分內容在考試中難度不大,偏向於識記和簡單的理解運用。
(二)基礎知識。主要測查報考者掌握有關法律和公安基礎知識,及運用相關知識分析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1. 法律基礎知識及執法依據
(1)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
(2)法學基礎理論
(3)憲法基礎知識
(4)民法基礎知識
(5)人民警察法基礎知識
(6)行政執法基礎知識
(7)刑事執法基礎知識
【中公教育解讀】
此處主要涉及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行政執法和刑事執法的法律依據,是每個考生所必備的知識儲備,也是答好其他題目的基礎。考試中多為對法律法規的分析運用等實務性題目,考生在復習中要加強對基礎理論和重要法條的學習掌握。
2. 公安基礎知識
(1)公安機關的性質、任務、職能、職權與組織管理
(2)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則、路線、方針、政策及公安歷史沿革
(3)公安隊伍建設
(4)公安執法監督
【中公教育解讀】
此處主要考查公安部和政治部聯合編纂的《公安基礎知識》一書的內容,以基礎知識的記憶為主。此部分的備考,考生要以教材為核心,掌握基本的表述並加強記憶,便能輕松應考。
(三)基本能力。主要測查報考者在有關執法勤務活動中,正確觀察、判斷、分析案(事)件,嚴格守法、規范執法,有效溝通協調,妥善應對處置的能力。
1. 群眾工作能力
(1)宣傳教育
(2)溝通協調
(3)組織動員
(4)服務群眾
2. 行政管理能力
(1)調查研究
(2)糾紛化解
(3)風險識別
(4)風險防范
3. 信息工作能力
(1)信息收集
(2)信息分析
(3)信息應用
4. 實務工作能力
(1)巡邏
(2)接警與處警
(3)安全檢查
(4)安全保護
5. 應急處理能力
(1)事態辦公用品研判
(2)信息上報
(3)合理處置
(4)善後恢復
【中公教育解讀】
大綱中所列五種基本能力,同考生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日常工作息息相關的,考查考生的綜合素養。在整套試卷的考查中,一是在單項選擇題和多項選擇題中以簡短案例的形式出現,要求考生能夠針對題目中案例所反映的情況作出正確的選擇;二是在情景分析題中,以長段材料(文字、表格、圖片、關聯圖等)描述一個較復雜的具體案例,要求考生能夠針對此案例中出現的各種情況,結合具體的法律基礎知識作出正確選擇,此類試題的作答難度較大,對考生的知識儲備要求較高。考生在備考時,要註意執法思維的培養,結合實際的執法實踐加強對知識點的理解和掌握。
附錄:主要法律、法規、規章
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安全法》
8.《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
9.《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
10.《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情報法》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1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1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1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15.《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16.《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賠償法》
17.《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
18.《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19.《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20.《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
21.《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
22.《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
23.《公安機關督察條例》
24.《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現場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操作規程》
25.《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佩戴和使用槍支規范》
26.《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現場勘驗檢查規則》
【中公教育解讀】
公安機關為執法機關,必須依法行政,附錄中列出瞭共26部法律及相關法規。主要為公安行政執法、刑事執法的執法依據。雖然內容看起來非常龐雜,很多考生望而生畏,覺得要背的法條好多,鴨梨山大。但其實不然,在備考時隻需結合重點考點,記性理解重點法條就可以瞭。
四、題型介紹
專業科目筆試題目分為單項選擇、多項選擇、情境三種類型。
(一)單項選擇(每題所設選項中隻有一個正確答案,多選、錯選或不選均不得分)
規范機構設置是當前我國公安機關正規化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根據《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的規定,不屬於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務序列的是:
A.警官職務序列B.警員職務序列
C.警務技術職務序列D.輔警職務序列
正確答案:D
(二)多項選擇(每題所設選項中至少有兩個正確答案,多選、少選、錯選或不選均不得分)
下圖為某市文峰派出所社區民警繪制的小區住戶信息登記表的部分內容:
有關該表所反映信息正確的說法有:
A.該樓隻有兩類住戶,即人戶分離戶、租戶
B.人戶分離戶是指在本樓居住但戶口在其他派出所的住戶
C.每戶標註不同顏色表明對不同人口的管理有區別
D.民警希望加強對人戶分離戶、租戶的管理
正確答案:B、C、D
(三)情境題(根據給出的情境材料做出分析,按照提問選擇正確答案)
2015年8月5日上午9時許,趙某攜帶一個提包,準備驗票上火車,被值班民警例行檢查,發現其提包中有六部手機。因昨天該地區發生一起手機專賣店被盜案件一直未偵破,並且值班民警看到瞭案情通報,故此民警認為趙某可疑,遂向所長請示並經批準,於當日上午9時30分,將趙某帶至瞭派出所值班室繼續盤問,第2天(即8月6日)上午9時,派出所排除趙某盜竊嫌疑予以放行。
(1)本案中,民警將趙某帶回派出所值班室盤問的法律依據是:(單選)
A.《人民警察法》 B.《刑法》
C.《刑事訴訟法》 D公家機關水肥清運.《治安管理處罰法》
正確答案:A
(2)民警對趙某繼續進行盤問檢查,符合的盤問條件是:
A.被指控有犯罪行為
B.有現場作案嫌疑
C.有作案嫌疑且身份不明
D.攜帶的物品有可能是贓物
正確答案:D
(3)如果趙某在繼續盤問期間不講自己的真實姓名,派出所在規定時間以內仍不能證實或者排除其違法犯罪嫌疑的,最長可以延長至:(單選)
A.八小時 B.十二小時
C.二十四小時 D.四十八小時
正確答案:D
(4)如果民警在繼續盤問期間,趙某交代六部手機均為盜竊所得。經鑒定,六部手機價值兩萬餘元,派出所對趙某正確的做法有:(多選)
A.立案偵查 B.先行拘台中抽水肥留
C.決定逮捕 D.移送起訴
正確答案:A、B
第二部分 2018年大綱和2017年大綱對比
2018年大綱內容相較去年來說,進行瞭部分的調整,中公教育公基研究院公安研發團隊就具體內容進行瞭整理。加粗的字體為修改的內容。
點擊下載 2018年大綱和2017年大綱對比.docx
第三部分備考建議
一、抓核心考點,夯實理論基礎
大綱是備考的指南,考生在備考時,要第一時間對大綱進行反復地研讀,熟記於心,就能掌握整個公安考試的知識體系。然後再對照大綱,進行逐個知識點的突破和學習。對於重點知識點和重點法條要非常熟悉,比如《治安管理處罰法》、《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等。2018年大綱所附例題中的情境題,就涉及公安機關進行盤問檢查,以及繼續盤問的相關法律。
二、多做練習題,明確考查方式
在熟練掌握基礎知識和核心考點後,做一定量的練習是必不可少的。做考題,可以明晰考試重點和考試難度。做專項練習,可以對每部分知識點進行強化學習。做模擬題,可以查缺補漏,鞏固復習成果。
三、培養執法思維和執法理念
此次考試會更多地側重考查考生在一線執法過程中,當面臨具體的事件時,如何正確運用法律來解決問題。特別是基本能力的考查。各位考生思想上要首先把自己當做人民警察,以執法者的身份來思考問題,多觀察生活,積累實務中的案例。
(責任編輯:孔維琪)
- Apr 16 Mon 2018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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